“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阶段,也是民营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时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应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以法治保障夯实制度根基,以企业科技创新拓展发展空间,以企业家精神激发内生动力,以开放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引导民营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中提升质量效益、增强竞争优势。
一、准确把握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渐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布在制造业、服务业、商贸流通、外贸、数字经济等领域,是我国市场体系中活跃度高、覆盖面广的重要经营主体群体。
准确把握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既要看到其总体贡献,也要看到不同类型主体的功能互补。科技型民营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是推动技术创新、补链强链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大型民营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应在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大、贴近民生,是稳就业、保经营、活市场的重要基础。各地应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支持民营企业融入区域重大战略、特色产业集群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二、以公平环境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
信心来自预期,预期来自稳定透明的规则安排。民营企业能否投资创新、长期经营,与市场环境、政策稳定性和规则可预期性密切相关。面对外部环境复杂变化和市场竞争加剧,应以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政策安排增强市场确定性,持续稳定企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要破除影响公平竞争的障碍。要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支持等方面平等对待民营企业,推动公平竞争。要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清理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防止地方保护、行业壁垒和选择性支持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要提高涉企政策落实质效。要健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完善民营企业诉求收集、办理、反馈和跟踪机制,着力解决账款拖欠、融资难融资贵、用工成本上升、市场拓展受限等问题,使政策落实更精准、企业预期更稳定。
三、以法治保障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根基
法治保障的重点,在于以制度刚性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于稳定预期、保护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法治保障,关键在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防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避免把经济纠纷简单化为行政或刑事问题,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同时,法治保障也要求民营企业不断提升合规经营能力。民营企业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增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规范治理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管理、劳动用工、环境保护、数据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参与国家重大项目、拓展国际市场和布局新兴产业的民营企业,更要把合规建设作为长远发展的基础能力。
四、以企业科技创新为抓手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企业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重要主体。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民营企业由市场需求响应者向创新资源组织者、科技成果转化者和产业升级推动者转变。民营企业要坚持把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围绕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等战略任务,聚焦先进制造、现代物流、现代服务、绿色低碳、商贸流通等领域,提升产品质量、工艺水平、品牌价值和供应链协同能力,推动企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提升,夯实民营经济发展基础。
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关键在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面向“十五五”时期,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民营企业开辟新赛道、塑造新优势提供了广阔空间。要支持民营企业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制造、数字服务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应用场景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使技术突破更好转化为产品升级、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优势,不断增强民营经济创新活力。链主企业要发挥场景牵引、标准带动、协同攻关和生态整合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在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领域持续推进技术迭代,带动产业链协同升级,是民营企业以创新牵引产业发展的生动例证。
推进数实融合,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云计算、数字孪生等新技术,正在重塑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方式。民营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不应停留于单点应用和局部改造,而应通过数据贯通、流程再造和智能决策提升研发、生产和组织效率,使数字技术转化为创新能力、生产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民营经济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
五、以企业家精神凝聚民营经济发展动力
民营经济活力的持续释放,离不开广大民营企业家的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责任担当。企业家是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组织者。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营造尊重企业家、支持企业家、保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让企业家安心经营、专心创新、稳健发展。
新时代民营企业家要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专注主业、深耕实业,把企业成长建立在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组织能力和品牌信誉之上。更要增强国家意识、使命意识和全球视野,把企业发展目标同国家战略方向结合起来,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绿色低碳转型、健康中国和美丽中国等重大战略需求,将其转化为企业创新方向、产业布局方向和能力建设方向,在服务国家所需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六、以开放合作提升民营企业国际竞争力
随着我国持续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参与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力量。面向“十五五”时期,民营企业要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开放合作中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支持民营企业稳妥有序“走出去”,不能停留于海外销售规模扩张,更要推动企业从产品出海向品牌出海、技术出海、服务出海和产业链协同出海转变。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人工智能应用、数字平台服务、智能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批民营企业已经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应在国际合作中进一步提升技术适配能力、品牌影响力和本地化经营能力。
对民营企业而言,参与全球创新网络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在开放合作中形成“内外相生”的良性机制。既要善于吸收全球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标准规则和创新资源,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能力,也要推动国内市场检验成熟的技术方案、产业经验和应用场景转化为国际合作优势,促进本土创新能力与全球创新资源双向互动。在竞争合作中推动突破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应用,并通过参与国际标准、产业规则和技术规范交流,逐步提升全球科技话语权。
民营经济活力能否充分释放,关系市场信心稳定、产业体系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动能增强。面向“十五五”时期,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既要持续优化环境、稳定预期,也要引导民营企业融入国家发展全局,在服务国家战略、坚守实体经济、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数实融合、弘扬企业家精神、深化开放合作中提升竞争能力。新征程上,充分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推动中国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全球竞争中展现更大作为,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更加坚实持久的力量。(作者:谢洪明、魏京柔,四川大学;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突破性技术创新中企业竞合的机制与政策设计研究”[24&ZD081]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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