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这是“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一系列举措本质上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范式的优化完善:通过挖掘城乡居民增收潜力、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为破解供需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一、政策演进与战略抉择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2013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两个同步”原则;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2025年3月《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及“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作为“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举措;“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其作为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部署,明确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上述政策演进轨迹,完整展现了我国居民增收从思想奠基到战略升级、再到落地实施的全过程。
城乡居民增收从行动到计划,并非孤立的政策调整,而是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顺应发展阶段转变的必然选择,其背后蕴含着深刻的政策逻辑、理念革新和战略考量。当前供强需弱矛盾突出,消费潜力未充分释放。居民并非不想消费,而是因收入预期不稳、增长乏力导致不敢消费、无力消费,储蓄倾向上升。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通过增收入、稳预期等方式从源头激活消费,与服务消费提质惠民等政策形成合力,破解这一矛盾。
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需以促消费为核心,而促消费根本在增收入。收入增长滞后制约了居民从基本消费向品质消费的升级。城乡居民增收计划通过多渠道让居民能消费,稳预期让居民敢消费,优环境让居民愿消费,形成“收入增长-消费升级-产业升级-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内需主导型发展奠定基础,充分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红利。
二、增收计划的深远影响
增长动力转换,从投资驱动到消费收入良性循环。长期以来,宏观政策重心偏向刺激投资以拉动增长,导致投资效率递减、债务累积。增收计划标志着增长逻辑的根本转向,从投资扩张转向消费收入良性循环,通过提升居民购买力来夯实内需基础。这不仅是短期逆周期调节,更是增长动力的系统性重构:当收入增长与消费形成正向循环时,经济对外部冲击的韧性和对债务的依赖度都将显著改善。
分配结构重塑,提升劳动在要素分配中的权重。过去数十年,随着人口结构变化,人力成本上升倒逼企业从低成本竞争转向效率驱动,这一转型客观上为提升劳动者报酬创造了空间。增收计划通过强化“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重新校准要素收入分配格局。这一调整的深远意义在于,将改变企业成本结构,重塑劳资关系,并最终推动产业竞争力来源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
发展理念转型,从物的积累到人的发展。传统发展模式下,评价重心过度聚焦GDP增速和物质资本积累,人力资本增值与民生福祉提升相对滞后。增收计划标志着发展价值观的根本转向,从投资驱动物质扩张转向投资于人本身,通过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为教育、健康、风险抵御等人力资本投资创造条件。这不仅是经济政策的调整,更是治理逻辑的系统性重构:当发展重心从物质积累转向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治理将从行政管控转向服务赋能,最终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治理现代化目标。
三、城乡增收的差异化路径
城市居民增收:稳就业、优分配、强保障、激发城市活力。首先,稳住就业基本盘。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政策在稳岗与扩容两端同时发力,既支持劳动密集型行业稳定岗位以防范结构性失业风险,又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新职业新岗位以增强服务业带动就业能力,同时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强化就业支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制度覆盖,体现短期防风险与长期调结构的平衡。其次,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在就业规模稳定的前提下,政策重心转向分配规则的再校准,核心是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等组合拳,缩小资本与劳动的分配差距,让劳动者更充分地分享发展成果。然后,通过公共服务提质实现隐性增收。当工资增长面临边际约束时,政策通过降低刚性支出释放消费能力、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等举措,实质是通过公共服务的提质扩面,释放被医疗、教育、住房等挤压的消费能力,这是一种减负式增收逻辑,增收不仅靠加工资,也靠减负担。此外,激活存量资产创造财产性收入。城市更新稳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等改造,不仅改善居住条件,更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改善和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同时带动周边商业、服务业发展衍生经营性收入,将固定资产投资转化为居民财富效应,通过更新后的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吸引消费回流,结合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建设,形成“更新-增收-消费-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城市经济注入新活力。
农村居民增收:稳农价、强帮扶、统筹城乡发展。首先,稳住农业经营收益底线。农业经营收入仍是农村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通过产能提升与价格稳定、补贴、保险等方式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稻谷、小麦生产,提升玉米、大豆产能,同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关键在于稳定农民收益预期,降低市场风险敞口,而非单纯追求产量扩张。其次,将就业机会下沉至县域。针对农村劳动力外流导致的空心化问题,政策转向县域作为吸纳就业的主阵地,通过优化县域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资源配置、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将原本需进城才能获得的就业机会下沉至县域,这是一种空间重构策略,不是阻止人口流动,而是让农民就近就地获得工资性收入,缓解农村空心化困境。然后,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针对农村社保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的短板,政策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完善兜底式保障,通过织密农村社会保障安全网,降低农村居民因病因灾返贫风险,稳定其收入预期,解除后顾之忧。最后,释放财产性收入潜力。农村居民增收的最大潜力在于被压抑的财产性收入,政策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享比例,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人口、资本、技术的双向流动提升农村资产价值,激活农村沉睡的土地、房屋等资产,释放财产性收入的增长空间。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作为“十五五”时期的重要政策部署,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不仅关乎居民日常生活,更关乎经济的韧性与社会的和谐。通过破解结构性矛盾,我们必将推动高质量发展,让全体城乡居民在国家发展的浪潮中实现价值,迈向更加富裕的新生活。(作者:肖超伟,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海慧,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产业金融研究中心研究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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