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构建了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为中韩深化人工智能产业链合作提供了历史性机遇。2025年,中韩双边贸易额稳步增长。RCEP关税减免等政策有力降低了产业链协作成本。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等规则有效对接为中韩技术合作与市场资源共享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亚太区域的高质量协同发展注入了创新动能。当前,进一步推动两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合作迈向高质量发展,需聚焦宏观政策协调与产业生态构建,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构建跨境协同创新生态,提升人工智能国际竞争力。面向RCEP,推动构建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金深度融合的跨境协同创新生态。一是鼓励和支持两国科研机构、高校与龙头企业共建人工智能国际联合实验室,聚焦基础算法、大模型等前沿领域开展联合攻关,突破共性技术瓶颈。二是依托现有合作示范区与产业园区,搭建高效的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完善跨境技术交易与许可机制,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三是积极推动双方在人工智能标准上,尤其是在智能制造、数据接口、安全伦理等关键领域开展协同研究与互认试点,共同提升在区域乃至全球的标准话语权。
二是推动重点产业智能化升级,塑造产业新竞争优势。应基于两国产业互补优势,选定重点领域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智能制造领域,双方联合打造跨境技术共享平台与区域示范基地,整合双方在工业互联网、机器人等领域的资源,共同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高端制造发展。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应协力推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等核心技术的研发与合作,共建产业生态,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国际竞争力。在医疗健康领域,可通过共建研发平台与生产基地,深化AI在药物研发、高端医疗设备制造等方面的应用合作。在绿色航运领域,可联合研发智能船舶系统,共建绿色智能制造基地,并协同推进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引领区域绿色智能航运发展。
三是强化人才链与创新链融合,推动人工智能价值共创。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需充分利用RCEP的人员流动便利化措施,破除人才跨境流动壁垒。一是建立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跨境人才联合培养机制,针对产业发展急需领域定向培养专业人才。二是搭建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鼓励科研人员互访、技术骨干互派,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链价值共创。三是完善人才激励的政策协同,在知识产权收益、税收等方面探索共同支持措施,共建中韩人工智能联合研究中心。
四是优化数据跨境合作,持续深化上下游产业链合作。持续深化合作需要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两国政府应加强沟通,在RCEP框架下进一步细化与落实相关协定条款,特别是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人工智能治理、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探索建立更具操作性的双边安排。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建立常态化的产业对话与企业对接机制,持续深化上下游产业链合作。
面向RCEP广阔市场,中韩两国应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通过宏观政策引导与制度创新,深化人工智能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不仅将助力两国产业转型升级,也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数字时代治理规则的完善做出积极贡献。(作者:龙兴乐,江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No.7191154048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No.2025SJZD123]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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