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与核心环节。在全球治理格局深刻演变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并进的时代背景下,涉外治理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要素与重要维度。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在涉外法治领域的具体展开,涉外检察工作不仅涵盖跨境犯罪追诉、国际司法协助、经贸与合规检察、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涉外人权保障等实践领域,彰显国家的司法主权与司法管辖权,也通过规则供给、制度衔接与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和可预期性,集中展示国家法治形象与治理能力。
当前,涉外检察工作处在历史性窗口期与不确定性叠加的关键阶段。从机遇看,新时代的战略导向与制度供给为涉外检察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撑与空间。党和国家对涉外法治的高度重视,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提供了明确方向与坚实保障。围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部署,检察工作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自贸试验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数字中国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等国家战略中,拥有更加广阔的实践场景与制度舞台。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显著跃升与国际影响力持续扩大,涉外检察在平等保护中外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跨境经贸与人员往来秩序中的功能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制度环境持续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构筑起处理跨境数据与电子证据、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合规与出口管制、反洗钱与反贿赂等问题较为完备的法治框架;与各国签署并不断扩充的引渡、刑事司法协助、移管服刑人员等双多边协定,以及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国际规则体系,为深化国际司法合作夯实了制度基础。技术进步同样为检察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线索分析、电子数据取证、风险研判与跨境协作中的应用,提升了案件办理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并为远程讯问、跨境视频取证、在线送达与协作办案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使涉外检察工作更加契合全球化与数字化时代的治理需求。
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并行,涉外检察工作同时面临多重压力考验。首先是能力与队伍建设的挑战。涉外案件数量与复杂度同步上升,对检察人员的知识结构与能力谱系提出更高要求,既需扎实的国内实体与程序法功底,又需熟练掌握国际法与比较法、跨境数据与数字取证、金融与贸易合规、知识产权与科技伦理等复合知识,并具备外语应用、国际谈判与跨文化沟通能力。现有复合型人才供给总体偏紧,梯队培养、跨部门联合培训与实践化教学体系仍需完善,区域与层级之间能力分布不均的问题亦需系统性矫正。其次是制度适应与机制创新的挑战。全球化与数字化交互催生了电信网络诈骗、加密资产相关犯罪、跨境数据流动与算法滥用等新型案件类型,传统规则与工作流程在跨境证据取得、电子数据可采性与证明力、合规不起诉适用、涉外公益诉讼拓展、部门间与区域间协同等方面存在与新情势的不匹配,亟需在坚持基本制度原则的基础上,完善冲突规范与衔接规则,细化跨境取证与数据出境合规标准,健全检察、公安、税务、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协同机制与国际协作的程序性保障。再次是外部环境的复杂化挑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与规则碎片化趋势加剧,部分国家强化长臂管辖与制裁、出口管制等域外适用措施,国际司法合作的“去风险化”与政治化倾向上升,双重犯罪原则、主权与人权标准差异、证据传输与数据主权限制等因素均可能掣肘协作成效;同时,围绕我国司法制度的负面叙事与制度性质疑增多,涉外敏感案件的舆论压力与不确定性提升。如何在坚持原则与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兼顾国际沟通与规则对接,稳妥推进协作、有效维护国家形象与司法公信,是涉外检察必须直面的重大考验。
总的来看,涉外检察工作只有以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正确处理机遇与挑战的辩证关系,才能将外部变局转化为内部升级的推动力。通过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与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完善跨境证据与数据治理规则,创新协同联动与国际合作机制,提升以法治方式参与国际治理与构建互利共赢合作网络的能力,方能不断增强涉外检察的治理动能与制度自信,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全局与高质量法治中国建设。
展望未来,强化涉外检察工作既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也承担着重要历史使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涉外检察工作须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发展,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创新,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突破。
理论建构的深化是涉外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方向。随着实践的不断丰富和发展,需要在理论层面进行更深入的探索和总结。随着实践不断丰富,亟待从理论层面系统总结其运行规律,构建科学完备的理论体系。应深入探讨涉外检察工作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联系,强化其对实践的指导功能;同时把握国际司法合作新趋势,为我国参与全球法治对话提供学理支撑。坚实的理论根基将有效支撑涉外检察工作的体系化、专业化发展。
制度体系的完善是推进涉外检察工作的基础保障。应在现有框架下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增强其系统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及时因应国内外形势变化修订相关规则,提升制度的适应性与时效性;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唯有健全的制度体系,才能为涉外检察实践提供稳定、可靠的运行框架。
能力建设是涉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撑。需构建系统化的人才培养机制,拓宽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成长路径;完善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畅通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通过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先进司法经验,不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国际化水平。人才是涉外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国际合作是拓展涉外检察工作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积极参与国际司法规则构建,增强我国在国际治理中的话语权。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司法协作,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持续深化国际合作,将为涉外检察工作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科技赋能是涉外检察工作现代化转型的关键动力。应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推动工作模式的数字化变革。提升数据分析、证据获取、跨境协查等方面的技术应用能力,同时强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保障涉外司法活动的安全性、可靠性。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将为涉外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注入新动能。(作者:孙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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