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此轮促消费政策聚焦于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和新型消费三大重点领域,通过信贷、债券与股权融资等多元化政策组合拳,更好满足消费领域金融服务需求,为释放消费增长潜能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撑。
提振消费是当前我国稳增长的关键举措和扩内需的核心引擎。外部环境高度不确定性使得全球需求不断承压,外需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明显趋弱,我国经济加速转向内需主导模式的诉求再次强化,消费已成为当下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引擎,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自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大力提振消费列为今年经济重点工作之首以来,政策层面对消费领域的重视程度与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25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摆在政府工作任务之首,并明确提出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此次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与前述政策部署形成接续,对重点消费领域金融支持政策进行细化,形成“由宏观定调到中观部署,再到微观工具运用”的全链条政策体系,着力释放我国消费领域的强大增长潜能。
政策组合拳聚焦三大重点消费领域,培育打造消费市场新引擎。今年以来“以旧换新”政策效用开始逐步显现,我国消费市场不断呈现回暖趋势,且耐用品消费水平已达到全球较高水平。此次《意见》的出台则进一步明确了当前金融支持消费增长的方向和重点,从政策端持续发力巩固我国消费市场回升向好态势的同时,精准面向具有极大增长潜力的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型消费等重点领域,在推动扩大商品消费方面,围绕重点场景和重点人群,创新优化消费信贷产品,满足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继续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支持外贸企业拓内销力度,完善内贸险服务,扩大外贸优品消费;在重点支持发展服务消费方面,增加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领域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助力挖掘基础服务消费潜力;围绕文化旅游、体育、娱乐、教育培训、居住服务等领域创新融资模式,促进激发改善性服务消费活力;在助力培育新型消费方面,探索金融支持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的有效渠道和方式,加强金融创新,开发适合新型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系列举措有望精准发力激活消费市场潜力,打造消费市场新增长点。
发挥金融机构关键作用,明确金融支持消费三大发力方向。根据《意见》部署,当下我国金融支持消费应从支持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支持提高消费供应效率与加强基础金融服务三方面发力。一是支持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的关键支撑,《意见》强调夯实宏观经济金融基础,深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家庭财富管理金融产品,支持居民就业增收,优化养老、健康等保险保障体系,积极培育消费需求;二是支持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疏通消费市场扩容提质堵点。《意见》围绕适老改造、体育设施、充电装备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及交通、物流、供应链等商贸流通项目,探索创新适应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三是拓宽支持消费多元化融资渠道,切实增强消费金融供给能力。《意见》强调要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组织架构和专业团队,持续优化信贷产品,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提升消费信贷供给能力,增强消费金融服务的便利度和可持续性。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教育等服务消费领域企业发行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支持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股权投资,支持消费产业链上优质企业通过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
总体来看,此次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的19条具体政策措施能够进一步推动全面构建支持提振消费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各类金融资源,引导金融机构从消费供给和需求两端强化金融服务,满足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多样化融资需求,有望形成“金融赋能消费、消费拉动增长”的良性循环,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作者:何青,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祉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成果[24XNN00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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