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广阔空间,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仅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更有利于助力经济总体回升向好、赋能高质量发展。
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夯实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产业基础。当前,数字技术正在重组全球要素、重塑产业形态,成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力量。目前,新一代数字技术处于创新裂变释放阶段,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日趋成熟,量子通信、未来网络等技术加速发展。只有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聚焦数字产业化战略前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才能把握新一代数字技术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为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同时,要继续适度超前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干部专业素质提升,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
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海量数据资源等多重优势,扩大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发展空间。我国拥有14亿人口、4亿以上中等收入群体的超大规模市场,有利于支持数字技术创新和扩大应用,促进供需结构“双升级”,不仅能提升供给质量,还能有效满足人们对新产品、新服务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同时,我国拥有海量数据资源,经过标准化的数据成为与资本、劳动、技术等并列的关键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诸多新特点,改变了生产要素的投入结构,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协调互动,深入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对其他生产要素产生放大、叠加、融合、倍增效应,这些都有利于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此外,我国拥有丰富的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有利于创造多种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推动数字技术在实体经济中广泛应用,引发多领域、多层次和系统性的变革。应重点推进工业互联网实现突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领域率先开展工业互联网商用业务试验和应用示范,在重点企业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以工业互联网大规模商用带动产业数字化发展。
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补齐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技术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必须坚定不移立足自主创新,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基础研究攻关,加强前沿技术研发,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成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供应链管理、日常运营、售后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美国企业多数处于数字技术研发端,拥有核心技术,我国企业多数处于数字技术应用端,支撑数字技术发展的基础软件、高端芯片、基础算法、操作系统等几乎被国外公司垄断,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被“卡脖子”风险。要激励产学研等创新主体深度融合,开展全方位的协同创新,攻克更多关键核心技术,为数字经济做强做大提供支撑。要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加快攻克前沿数字技术,从底层解决数字技术发展的难题,不断塑造我国数字技术核心竞争优势,构筑高水平自立自强的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数字技术创新驱动能力。
充分发挥数字技术赋能作用,释放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巨大潜力。数字技术对实体经济发展具有放大、叠加、倍增等作用。数字技术通过提供高端工具和技术、提高信息处理准确性、激发创新动力等路径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我国实体经济规模庞大、门类齐全,但供给结构和效率不适应需求升级的问题还很突出,迫切需要通过数字化带动实体经济全面优化升级,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实体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生产方式变革,提高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的能力。要立足不同产业特点和差异化需求,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利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推进数字物流、数字创意、数字旅游、数字医疗等行业的应用研究和场景落地,大幅度提升物流、创意、旅游、医疗行业数字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各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生态,营造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良好环境。数字经济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环境,要强化系统观念,加强跨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汇聚各方合力,加快推动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地,打通阻碍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充分释放数字红利。要发挥领军企业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协作,形成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要发挥数字平台的载体和中介作用,强化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技术应用、技术共享等功能,使技术、人力、资本和数据等要素全面联通和优化配置,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进程。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秉持包容审慎监管态度,提高常态化监管水平特别是增强监管的可预期性,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促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高质量搭建数字领域开放合作新平台,探索跨境数据管理新模式,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跨境普及应用和互联互通,拓展数字领域国际合作空间,为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注入活力。(李锋,中宏观察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创新发展研究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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