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世界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最具活力的东亚自贸区建成启动,该区域协定GDP总和超25万亿美元,涵盖全球30%人口,其目标是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构建一个由中、日、韩、澳大利亚、新西兰与东盟共同组成的区域统一市场,促进区域内各国的商品、服务、技术、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激发区域内市场经济活力,提升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区域内各国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各国人民福祉。同时,兼顾发展中成员国家的发展利益。因此,是一个包容性强、质量高、共享共赢的多边自由贸易协定。为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宏观察家 王晓红
在全球疫情大流行,经济进入大萧条,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民粹主义、孤立主义不断升温,经济全球化逆流涌动、前程暗淡渺茫的情况下,RCEP的签署无疑给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希望之光,为世界贸易增长、经济复苏注入了新动力,为推动亚太区域经贸繁荣、提高人民福祉作出了新贡献。它生动地诠释了中国作为一个开放的大国、负责任的大国、讲规则的大国、诚信的大国,坚定不移地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信心,尤其是以邻为伴,共谋发展,通过区域内各国共同分享中国大市场,推动区域经济包容性增长。
RCEP的签署有利于维护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和安全。后疫情时代,各国为防止断链风险,基于成本、安全等因素考虑,产业链供应链区域化、本土化、近岸化、在岸化等趋势日益显现。东盟、日本、韩国及澳大利亚、新西兰都是我国重要的贸易投资伙伴,尤其是在扩大中间品贸易、推动开放合作创新、参与制定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因此,RCEP的签署也将为我国深度参与区域分工合作,形成以东亚区域循环为主体的国际大循环体系,构建自主、安全、可控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对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RCEP的签署对于我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更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在自贸区中发挥领导力、增强话语权,就必须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深化体制改革。因此,这一超大规模的区域自贸协定,迫切要求我们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高要素流动型开放水平,不断完善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未来时期,我们必须在建立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秩序,进一步消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扩大服务业开放,提高数据跨境流动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创造贸易投资的良好环境等方面下大力气。当然,这些都是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题中应有之义,通过更高水平开放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也是RCEP给我们带来的重大机遇。
【本文作者:王晓红,中宏观察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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