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6月15日电(记者王镜榕)现代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曾说过:"在人类历史上,还很少有什么事比管理学的出现和发展更为迅猛,对人类具有更大和更为激烈的影响"。随着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企业迫切需要寻求新的管理模式,以更好地指导实践。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 李锦
近日,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新著《法商融合》出版,被舆论认为标志着法商融合论的诞生,是国企管理界的一件大事。那么,什么是法商融合论,其诞生的背景,对中国国有企业的实践意义与历史价值是什么?近日,《法商融合》作者李锦就相关话题与记者进行交谈。
寻找诊治企业风险的"良方"
中宏网记者:您是怎样寻找到中国五冶?怎样总结出法商融合管理方法的?
李锦:现在国企生存空间不稳定,完全市场竞争型国有企业能否做到风险可控、稳步增长,"防风险能力"建设是高质量发展时期一个难题,甚至被视为许多企业的"癌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点讲的制度建设。中央部署了,国有企业是怎么做的,做得怎么样,我们要从实践中找答案、交答卷。
从2015年9月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出台以来,国有企业防风险能力,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是一直写在文件上的。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对国有经济提出"创新力、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与防风险能力"的目标要求。
"法商融合"这个词是从中国五冶集团董事长程本强嘴里蹦出来的。他在第一次介绍情况便说了,我们觉得新鲜。后来,他总是不由自主地说起这个词。从2019年全国两会后,我们先后四次到五冶的集团总部、企业工地与车间调研,认准他们做得最好的是制度建设。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依法治理,中国五冶的制度建设实际是一种依法治理过程。在充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我们进行归纳与总结提炼,反复修改,用了一年时间,拿出这个理论。
中宏网记者:您为什么以中国五冶的事实来回答?
李锦:我到中冶集团调查五年多了,比较熟悉。中国五冶是中国冶金建设系统保持长期稳定发展的企业,多年走在同行业前列。中国有10万多家建筑企业,建筑业可谓中国最大的一支工人队伍,而建筑业是完全市场竞争性企业,面临着大规模的转型升级,竞争更为激烈,风险更为频繁。
而在近十年来他们的营业收入和净资产均保持了每年20%以上的增长。很多企业的增速呈现出马鞍形发展的曲线,而中国五冶一直呈现直线上升趋势。中国五冶以风险可控为经营管理前提,以法商融合的思想治理企业,形成了"战略超前、法商融合、资源激活、文化聚力"的发展模式,实行集中集约与分级授权管理、全面风险标准管理等,找到了诊治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癌症的良方,展示出国企"大船"行稳致远的发展道路。而中国五冶董事长程本强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他们对法律与企业制度娴熟于心和灵活运用,才让这家曾经陷入困境的老国企成长为高质量发展时期耀眼的现代企业集团。
依法治企的制度创新成果
中宏网记者:本书书名为"法商融合",很有新意。而在一般情况下,法律条文对企业没有那么多,怎么变成企业的管理方法?
李锦:并不是因为这是个新词,而是"法商融合"是中国五冶发展模式的核心,是渗透于其他各项管理机制政策中的根本理念。所谓法商融合,本质上指的是法律、规范、制度与市场经济交相融汇、形成合力的过程与形态。法商融合是由四个子概念组成:第一个子概念是"管理",管理是企业实现资源整合的手段和方法;第二个子概念是"商",商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企业实施资源整合的民事行为,也可以理解为商事,它是管理的对象;第三个子概念是"法",这里的法是指企业在实施资源整合时所要遵循的一切规则,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企业制度和合同等;第四个子概念是"融合",融合是形态与结果。
法商融合是将法的理论和思维方式、行为标准全面运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践。因此,法商融合所融合的不是单纯的法律,而是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的统一,体现的是法治意识下的制度体系和行为标准。中国五冶的法商融合管理模式的提出,不仅是对建筑行业高风险的一种破解手段,更是在思维层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模式有所创新。因此,这种"法商融合"管理方法,具有突出的创新特征,是新时代的企业智慧,是国有企业管理实践中的新坐标。
中宏网记者:您怎么看待"法商融合"这一新的管理模式的孕育和发展历程?
李锦:可以说,是逼出来、试出来的一种方法。中国五冶的法商融合进程与企业发展历程高度契合,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05年前,建筑行业竞争不规范的种种痼疾,法律意识不足、契约精神不强,一些企业因此遭遇了市场风险和损失。这一阶段,五冶践行市场主体责任,有约必履,诚信经营,把合同义务变为权利的理念应用于合同权利端管理。
第二个阶段,是2006年至2008年后随着高速度、新领域伴生高风险的隐患显现。他们以合同管理为突破口,健全了企业法人治理下的合同准入评价机制与项目管控标准,奠定了企业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运行的基石,用体制和制度筑起了管控风险的防火墙。
第三阶段,加快步伐转型提升发展阶段,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面临着认识、知识、能力上的新课题。这一阶段,中国五冶通过全面风险控制标准,实行风险警示管理,实现风险管控标准、管理尺度的统一与可复制,全面提升各领域、各环节的风险管控水平。
第四个阶段,是2013年以后从生产经营向全产业链服务高质量发展阶段,将企业制度和标准视为企业内部之法,将全面风险控制标准升级为企业全面管理标准,将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全面提升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之中。
他们在改革开放中探索、在新时代形成三大成熟而完备的法宝。起基础作用的是发展模式,属于经营方面的是全产业链服务模式,属于管理方面的是法商融合模式。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犹如装配在发展模式上的鸟之双翅,相互配合,比翼齐飞。在一个企业,管理层往往是它的神经系统,企业只有致力于发展模式、经营模式、管理模式及其制度形成,才能健康有序地运作,并在这种状态下发展壮大,不致因人而废、因时而废。
改革实践孕育法商融合模式
中宏网记者:法商管理最早见于20世纪90年代,您怎么看待中国五冶在理论实践与创新进程中的特殊贡献?
李锦:程信和、孙选中、刘纪鹏等学者相继提出"法商管理"的概念,而在企业实践中做出成效且拿出成熟经验的,是中国五冶。
法商管理理论的提出,是市场经济纵深发展的产物。马克思认为:"先有交易,后来才由交易发展为法制……这种通过交换和在交换中才产生的实际关系,后来获得了契约这样的法的形式。"由交易而法制,马克思讲清了法制的起源,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建筑行业的激烈竞争特性与一度的无序状态推动中国五冶走上法治之路。他们的实践与马克思的法制起源思想高度吻合,再次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新时代的指导意义。反之,学院派的思路是先法律而后实践,是另外一种法商管理的路径。
追根溯源,中国五冶提升现代化企业治理能力起步于合同管控、得益于合同经营。从守好合同入口到全面风险标准管控再到企业全面标准管理,中国五冶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从全面合同履约到经营合同价值再到提供合同增值服务,五冶人践行契约规则、以法兴商的成效日益显现。这是一个法与商不断走向深度融合的过程,与马克思所讲"先有交易,后来才由交易发展为法制"是高度吻合的。在实践中,经历了从以法抑商到以法扶商的转变,实现法商矛盾到法商融合的转化,积厚成势,不断成形,终而建构起了五冶特色的法商管理模式。
中国五冶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不仅长于整合资源,同时擅于整合规则与制度。中国五冶培育了明法精商、敏思善行的法商复合型企业家队伍,开辟了中国企业走向法商管理的道路。这是中国国有企业在管理领域的最新成果,它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延伸到依法治企实践中,开辟了国企管理的新境界。
中宏网记者:学者刘纪鹏曾指出,法商结合的概念并非新兴概念,而近年来始终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拉开弹幕却无演员登场,您对此怎么看?
李锦:中国五冶是在实践上"登场",而且自创自导自演,很是吸引人,这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实践创新。于是,我们便循着这个思路进行挖掘式研究。一家企业是怎么走进法商管理门坎的,他们中间遇到了什么,是怎样从经验上升到理论的,这也是很多企业面临困境而苦苦寻求的东西。当今人类两大文明,一个是市场经济,一个是法治,中国五冶在这两大文明的结合点上做出文章,法商融合的历史价值就显得有份量了。
高质量发展时期的理论再造
中宏网记者:一种新的管理模式的产生,必是时代的需要。您怎么解读中国五冶的管理模式所诞生的特殊时代背景及其意义?
李锦:中国五冶的法商融合思维,萌生于本世纪初以快速扩张成功脱困的过程中,得益于2013年初进入加速提升发展质量阶段,并把"提升优势管理能力"作为提升发展质量首要途径的正确决策。当党的十九大后整个中国以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重要标志时,他们已经进入理论提升与规律总结阶段。他们比一般企业早走了七八年,且以创新务实的态度全力构建,终成此果。中国五冶在实践中"登场",实是对中国国企管理的一种开创性贡献。法商融合是未来企业管理的趋势。
中宏网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法商融合》中您是怎么诠释中国五冶探索的法商管理新成果?
李锦:市场经济和法治是现代文明的两大基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和完善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法治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五冶响应党的号召,做的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事情。实是新时代的国企智慧,其经验适宜为国有企业普遍学习与借鉴。
《法商融合》从当前我国企业的经济和法治建设入手,尝试揭示法、商二者间的关联性,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大发展提供实践经验与理论支撑。对于法商管理的内容,第一章对发展过程给予描述,重点讲全产业链服务经营模式的形成,第二章对发展模式进行理论阐述,第三章对以法商融合为特色的五冶管理模式进行理论阐述。而法商融合重点体现在第五章的制度管理、第六章的合同管理。因此,本书没有止于对一个企业发展道路的总结,也没有单纯从管理模式做理论阐述,而是解剖这个企业发展历程,从管理模式着眼,为广大领导者、企业家、经营业主提供治理层面的思考。
法商融合模式的突破意义
中宏网记者:作为第一本体现法商管理的企业实践著作,有哪些重要突破?对哪些人有用?
李锦:我们对于中国五冶的法商融合模式意义是从三个方面突破来认定的。第一,是实践上沿着合同管理(契约管理)和防止法律风险管理走过来,从而形成实践中的新型管理模式,回答提高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实践选题;第二,是理论上突破法学和商学相割裂的传统,把法律和商业结合起来。使得"追求效率"思维与"追求公平"思维及方法深度融合;第三,是突破单纯法律局限,把"法"扩展到法律、法规、规章、企业制度和合同等范围,就是依法治企。实践启示我们,市场经济急需利用和整合资源的人,更需要建立规则制度的人。中国五冶的种种努力开创了国企管理的新境界。
本书一方面总结归纳了中国五冶的实践做法,重点聚焦于法商领域应用研究,培养具有法治精神和法治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对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有指导意义,可以作为企业管理的培训教材;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学者专业探讨提供实践素材。第三个作用,为政府与各级国资委的国企监督管理提供启示。
期待本书能在法商融合创新的实践中发挥作用,并对法商管理学术理论的探索起实践支撑作用,有利于我们国家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把法商结合的探索引向深入。
中宏网记者:对一个企业的经验教训进行理论总结,形成理论体系,是不容易的事情。这件事情对提升和引领国企管理能力和水平开展积极的探索,是不容易的事情。您注意了什么?
李锦:对一个企业的经验教训进行理论总结,形成理论体系,对企业是一项软实力工程;对国家意味着要通过解剖麻雀,拿出新的管理思路,解决新的问题,体现新的管理思想。做这项工作实是一项科学研究,多种学科结合,从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企业文化学与党建学等多门学科中汲取思想,从而拿出模型,然后进行装配。调查、研究与写作,是一个相互穿插过程,也是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开始,企业提供历年的领导讲话与各种会议的发言,材料是一点一点找出来的。把过程疏理得清楚,从规律上做结论,认定每项工作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认识上得去,理论上要提得上去,才能对全国有指导意义。然而,也不能变成空中楼阁,符合实际,才能有说服力。
企业家是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脊梁,也是法商融合的具体实践者,企业家精神内涵,首先是务实创新精神。程本强与他的团队是现代管理的创新者、改革者,引领者,我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东西,他们的法商融合实践为我再次提供学习研究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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