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北京1月28日电(记者王镜榕)“公益不仅仅是慈善,献爱心。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公共产品提供不足。”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卓越教授,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张中祥近日应邀出席中国公益节开幕式并做主旨发言时强调,“任何个人或者企业努力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公共产品,都属于公益的范畴。”
张中祥指出,一是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也要注意履行社会责任,但可能由于过于偏重“高层路线”和长期坚守不干涉别国外政的政策,虽然企业花了“真金白银”,但可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出于国家能源安全考虑修建的中缅油气管道,中石油用于履行社会责任也花了巨额“真金白银”。但中石油在公益项目中仅是出资方,按照国家不干涉外政的政策,具体操作则由缅甸政府来做,导致大量学校、医院被建在了远离项目途经地的其他城市,而深受项目影响的地区,却未得到多少实惠,预期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中国正在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投资”转变。尤其在能源资源领域,中国企业在高风险国家有大量的投资和资产,正在挑战中国长期执行的互不干涉外交政策。这一政策也许到了与时俱进、需要政府重新审视的时候了。
二是要特别注意海外投资和国家发展援助可能带来的环境和社会影响。中国为境外建造燃煤电厂提供融资方面,外界的担忧从未停歇。也有一些指责中国国内越来越注意环境质量的提高、但把高污染的技术出口到国外或投资到其他国家。拜登竞选总统时提出的清洁能源革命和环境正义计划,强调美国完全禁止公共资金支持境外火电融资,同时阻止中国补贴煤炭出口和外包碳污染。拜登将在“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国中组建一个统一战线,要求中国对高标准的环境要求负责、决不允许中国将污染外包给其他国家。这方面,中国政府和企业可能要面对更大的压力或指责,要引起高度注意。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中国为境外燃煤电厂提供了巨量融资,但并不是中国的贷款政策对技术倾向性造成的。中国做法更多是市场机制使然和接受国的偏好(比如,中巴经济走廊煤电项目更多是巴基斯坦倾向煤电项目),而不是中国特定产业政策的助推和保护。
三是关于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2020年11月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9年)》显示,披露的公司大概只占所有中国沪深股市上市公司总数的25%,仍有逾七成上市公司未发布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报告。去年的深交所和上交所修订了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南,规定上市公司需披露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除非国家出台强制性的规章制度,这方面现在的要求只能说是社会、国家、政府部门的期望,但真正做的怎么样还是依赖于企业的责任。“十四五”时期环境部将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在研究建立强制性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这些都是一些积极姿态,但能否尽快变成可操作的强制性规章制度,出台后能否得到严格执行都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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