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上海公布提升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新政策,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报销力度,切实减轻家庭生育经济负担。针对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异地生育等重点环节,推出一系列普惠性、减负型保障举措,从今年10月1日起,将实现合规生育医疗费用个人“无自付”。
在10月1日新政策正式施行后,正常参加上海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生育妇女,在定点医院产科门急诊就医可直接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从建立产前检查记录档案起至产后42天复查,纳入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的42项围产检查项目,先使用每人45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额度;额度用完后,剩余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承担。服务包以外的诊疗费用,按职工医保政策正常报销。如果完成产后42天康复检查后,4500元补贴额度仍有结余,还可申领剩余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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