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意见》。
意见明确,健全医务人员法治素养培育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强统筹指导,在医学专业教材、新上岗医务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继续教育,以及医师资格考核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事项中,增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内容和比重,引导医务人员从业上岗首先把住“法治关”,扣好各职业阶段的第一粒“法治扣子”。围绕廉洁从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医疗收费、规范诊疗、健康科普、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问题,开发专题式、案例式、研讨式教学培训课程,注重经常性法治教育培训,使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医务人员成长全周期,融入执业全过程。
意见要求,加快医院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各地要把医院法治人才培养当作长期任务,从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各环节,探索医院法治人才晋升与激励机制。医院要结合区位特点、功能规模、质量安全等情况,明确与合规风险防控相适应的专兼职法治人员。承担医院法治建设任务的机构要全面增强履职本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为医院重要决策、重点项目、重大专项、技术创新、合规管理和医患矛盾化解提供有力法治支撑。注重完善医院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机制。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可联合聘请法律顾问。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可联合购买法律服务。各省份要依托高校、研究机构、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学协会等,强化医院法治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家的法智治理支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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