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社会
  • 中宏网首页 >
  • 社会 >
  • 正文

四部门发文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及行为教育引导工作

2026-05-31 10:33:23 中宏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中宏网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从源头预防和纠正未成年人思想行为偏差,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以案为鉴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及行为教育引导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聚焦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思想行为风险隐患,明确开展教育引导工作的十二项着力点:强化法治观念,明晰行为边界;涵养同理心,培养高尚道德情操;防范滋生不劳而获思想,强化规则意识;树立正确消费观,崇尚勤俭节约;坚守交友底线,倡导择善而交;防范畸形“炫酷”心理,提升内在修养;矫正过度“好面子”心态,摒弃虚荣心;培育健康性观念,强化自我约束;疏解不良情绪,关注心理健康;提升冲突化解能力,避免一时冲动;抵制网络沉迷,坚持科学文明用网;远离毒品麻精药品,珍爱生命健康。

  下一步,各级法院、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将用好《指南》,坚持教育、引导、保护相结合,把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与行为规范教育引导融入日常,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助力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编辑:魏源
审核:王明月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6049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字第10250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24〕3391-167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6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