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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方案 全面开展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

2026-05-12 10:46:53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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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据中国气象局消息,中国气象局、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将坚持边普查、边区划、边应用,全面摸清农业气候资源底数,科学评估农业种植界限及气象灾害变化,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农业结构提供技术支撑,为开展新一轮农业资源区划探索经验。

  根据《实施方案》,预计2026—2027年基本完成农业气候资源普查;2026—2029年全面完成农业气候区划并开展应用。到2029年,全国将建立具备“新、精、准、智”特点的农业气候区划体系,形成国省市县四级精细化综合农业、种植制度、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等5大类气候区划和25种主要农作物气候区划图谱,构建农业气候区划指标体系和相关数据库,建成一体化普查和区划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普查和区划成果应用场景。

  《实施方案》详细明确国省市县各级单位职责。国家级单位负责编制全国农业气候区划图,构建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指导省级气象部门开展省、市、县三级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研制公里级农业气候要素数据集;建设成果汇交系统及应用系统等软件系统;审核省级汇交的普查和区划成果。省级和市、县级单位要构建适合本省、本地区的农业气候区划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编制省级和市、县级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和农业气候区划图,编写省级和市、县级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分析报告,并进行普查和区划成果的汇交。其中,市、县级单位还要联合当地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完成农业气候区划结果在本地的检验验证。

  两部门同步明确《全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2026年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深化省级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强化国家级技术支撑与系统建设,完善国家级农业气候区划技术体系,强化数据支撑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全国技术培训,加强卫星遥感资料应用。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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