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据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长江水利委员会联合流域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精心遴选了五个依照长江保护法办理的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正式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地域覆盖长江上中下游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等重点区域,违法类型涵盖非法采(运)砂、违法利用(占用)岸线、非法侵占河湖水域等多个领域,处罚对象包括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国家行政机关。这些案件既有适用长江保护法新设罚则的首例案件,也有在复杂法律关系中精准认定责任的标杆案例;既有对重大违法行为的顶格处罚,也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主动整改的柔性执法实践。分别为:西藏江达县某建设公司河道非法采砂案,江西赣州市某企业清淤工程违法占用河湖岸线案,上海宝山区陶某长江河道违法运砂案,陕西汉中市某砂石公司排沙减淤工程违法占用河道案,河南淅川县某单位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案。
下一步,长江水利委员会将与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道,以更高站位扛起政治责任,以更严要求强化依法履职,以更优机制凝聚流域合力,以更强动能提升执法质效,以更新方式铺开普法宣传,乘势而上、久久为功,进一步推动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共同绘就以法治力量护航长江水利现代化的生动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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