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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第一批县(市、区、镇)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名单

2026-03-23 10:16:11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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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据水利部消息,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令》(2025年第1号总河长令)精神,切实抓好2026年广东十件民生实事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各地开展了县(市、区、镇)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申报工作。经研究,广州市黄埔区、深圳市福田区等16个县(市、区、镇)入选第一批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名单,近日正式公布。

  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旨在着力解决河湖治理管护薄弱问题,全面提升河湖健康水平及整体面貌,持续推进滨水空间品质升级,以水为脉串联区域特色资源,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人水和谐共生,有力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工作部署,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将坚持“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原则,建设对象至少应包含县级行政区划河湖名录中80%的河流湖泊。在“条”上,聚焦区域内“母亲河”及骨干河流重点打造;在“块”上,对于面广量大的其他河湖实施区域成片治理、整体推进。为确保建设任务落地见效,主要从三个方面部署推动:一是加强项目谋划,拓宽资金渠道。紧密结合“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工作,加大统筹整合力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探索推行WOD(以治水为先导促进区域高质量开发建设)模式,拓展特许经营等多元融资渠道,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实资金保障。二是聚焦重点任务,强化建设管理。落实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进度管理、质量管控、安全保障,不得触碰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建设规范有序推进。三是创新运管模式,发挥综合效益。提前布局工程建成后的运维管护模式,结合农业、文旅、交通等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幸福河湖+绿色水经济”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水经济发展反哺水利建设有效机制,加快形成“以水养水”的良性发展模式。

  下一步,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将持续做好跟踪指导,推动有关问题协调解决。对建设成效符合要求的地区,将按程序纳入全省县(市、区、镇)全域幸福河湖名录。


编辑:吕丽明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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