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发布“加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专题指导性案例。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表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生动鲜活、针对性强、易于理解和把握,具有多方面独特而重要的功能价值:既能为法官办案提供指引,保障法律统一适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助力做实定分止争;也能为社会各界学法用法提供鲜活素材,促进提升法治意识,理性把握诉讼预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还能为理论研究提供实践样本,促进繁荣法学研究,深化理论实践互动等等。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正式建立指导性案例制度。指导性案例对各级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办理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49批279件指导性案例,在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指导性案例的编选、发布机制不断优化:一是建立指导性案例年度立项制度,即结合一段时期的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审判实践突出需求和社会关切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新一年的指导性案例选题,确保相关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开展,让指导性案例能够更好地服务大局、指导审判、回应关切;二是主要采取专题形式发布指导性案例,先后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数据权益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刑事等多批专题指导性案例,案例指导的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更加显著。2026年度指导性案例立项计划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审议通过,涵盖维护金融安全、追逃追赃及跨境腐败治理、商标注册与保护、司法反垄断等多个领域。
指导性案例的效力高,但编选周期长、数量有限,因此难免存在覆盖面不足、不能充分满足实践需求的局限性。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例指导制度,202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指导性案例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审判具有指导示范价值的参考案例。参考案例需经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和研究室共同审核把关,并统一对外发布。各级法院审理案件,应当检索案例库,并参考入库案例作出裁判。2025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作出“完善指导性案例制度,高质量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的重大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印发通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案例库的建设使用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广大法官的案例意识进一步增强。将案例发现、培育、编写与日常办案、阅核案件、法答网答问以及专业法官会、审委会讨论案件等工作有机融合,优秀案例的来源大大拓宽,为案例库建设提供了更多源头活水。二是入库案例质、量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入库案例已经超过5300件,实现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各类型案例结构比例持续优化,案例品质和文本质量不断提升。三是案例库的综合效能不断彰显。广大法官参考、使用入库案例释法说理、开展调解或者依法裁判,促进做实定分止争;同时,案例库已在全国超3000个综治中心“落户”,为各类解纷组织和人员开展调解、化解矛盾提供了有效指引。目前,案例库浏览量超过4300万,访问用户国家达120多个,为社会各界学法用法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权威素材,同时也成为向世界讲述中国法治故事、展示中国司法形象的生动实践和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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