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社会
  • 中宏网首页 >
  • 社会 >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春节期间餐饮具等产品安全提示

2026-02-12 10:24:11 中宏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中宏网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春节临近,关于选购和使用碗筷等与食品接触的产品,市场监管总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认清属性,食品接触用有讲究

  并非所有容器、包装都适合直接接触食品。日常用于盛装、储存、处理食品的物品(如碗筷、保鲜膜、厨具等)均属“食品相关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强制性标准。在选购和使用时,应确认产品具有“食品接触用”属性,切勿使用普通购物塑料袋、工业容器等非食品接触用品处理食品,以防有害物质迁移影响健康。

  二、查看标识,正规产品严把关

  购买食品相关产品时,请选择正规商场、超市或电商平台,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或说明书。重点关注以下信息是否清晰、完整: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标注“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等类似用语,或印有调羹筷子标志等。购买塑料、硅胶材质的餐饮具及食品接触用塑料袋时,需特别关注其使用条件(如可否微波、蒸煮)。请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产品,尤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

  三、规范使用,安全守则记心间

  对于新购的碗筷等食品相关产品,在首次使用前请先彻底清洗,并关注产品标注的温度及使用范围,避免不当使用(如用普通塑料盒装热油、用钢丝球擦洗不粘锅涂层等)。日常使用时注意定期检查与更换,如发现竹木筷子和砧板发霉变形、塑料制品老化变色、陶瓷制品破损,应及时停用或更换;注意餐具洗涤剂的保质期。切勿将非耐热容器用于高温场景,加热带塑料包装的食品前,务必查看包装是否有“可加热”相关提示。对于与食品直接接触面有彩釉的餐饮具(如碗盘、筷子等),不宜长时间盛放或接触酸性、高温食物。选购茶酒等礼品时,请优先选择简约包装产品,避免过度包装,践行绿色消费。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250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6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