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社会
  • 中宏网首页 >
  • 社会 >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

2026-02-10 15:04:19 中宏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中宏网讯 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会上介绍,聚焦解决“能运什么、用什么运”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制定形成了《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目录》明确将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已经基本涵盖目前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具体来说:

  一是植物油,包括3种,分别是: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

  二是调味品,包括2种,分别是:食醋、调味料酒;

  三是酒类,包括4种,分别是: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

  四是食糖,包括2种,分别是: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

  五是淀粉糖,包括3种,分别是: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孙会川表示,考虑到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是新设行政许可项目,各地还需要时间开展培训宣贯、组织实施,公告中还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也就是说,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250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6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