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为持续做深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构建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有效治理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 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共6部分22条,聚焦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促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分类矫治、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等关键环节,明确一系列具体举措。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社会调查的准确度和针对性,在依法办理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以及最具未成年人检察特色的附条件不起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等案件中应当把握的尺度。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强化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立法精神,通过扎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对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推动社会观护,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及时干预和矫治,促进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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