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1月2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26年吉林省“两会”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会上,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邓立权表示,托育服务是专业机构为0-3岁婴幼儿提供包括生活照料、保健护理、早期教育等综合性照料服务,保护和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通常低于市场化托育机构,更贴合普通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近年来,吉林省大力推进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围绕托育服务发展制定了相关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人员培训和安全检查,努力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目前,全省有托育服务机构2013家,总托位10.67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从托育服务机构数量看,普惠托育服务机构897家,占44.56%;从托位数看,普惠托位4.9万个,占45.92%。从家庭需求看,有79%的婴幼儿家庭希望孩子可以享受普惠托育,因此,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目前,吉林省已将发展普惠托育纳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和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来强化推进。主要开展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普惠托育服务认定文件。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办法》,2024年启动了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
二是实施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对差额补助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长春市城区按200元/月/孩补助,其他地区按150元/月/孩补助;对自收自支类公办、普惠民办托育服务机构,长春市城区按300元/月/孩补助,其他地区按200元/月/孩补助。两类补助政策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有效补齐公办托育机构建设缺口,稳定供给能力;有效降低民办普惠机构运营成本,激发参与普惠的积极性。2025年完成了第一批补贴申领和发放,今后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组织做好补贴政策落实,支持引导和鼓励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
三是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制定。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强化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管理,推进以市州为单位制定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相关工作将在2026年9月1日前完成。
四是组织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设。几年来,全省各地申报国家普惠托育服务项目20个,包括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普惠托育服务示范项目、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项目等。通过项目资金支持和规范管理,有效促进了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建设,促进了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和服务质量提高。
今年,将“全省新增普惠托位2000个”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是回应群众期盼,更好地服务婴幼儿家庭的一项举措。结合吉林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计划以“四个一批”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民生实事工作落实:一是新建增加一批。利用中央预算内和中央财政支持的托育项目,建设市、县级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增加普惠托位。二是盘活运营一批。积极推动已经建成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完成项目后期运行衔接,为群众提供普惠托育服务。三是确认纳入一批。加快推进各地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出台,完成机构普惠托育服务性质认定,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总量。四是政策引导一批。大力宣传落实运营补贴政策,引导更多的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通过“四个一批”组合拳,来强化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推动普惠托育供给稳步提高,努力适应婴幼儿家庭送托需求,确保普惠托育民生实事的落实。同时,进一步推动普惠托育服务管理,打造管理规范、运营安全、服务优质、价格低廉、便捷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努力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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