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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解读《商事调解条例》

2026-01-07 07:43:54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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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据司法部消息,《商事调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5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负责人介绍,《条例》主要从明确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及管理运行要求、商事调解活动的基本规则等方面予以规范:一是明确商事调解组织设立的条件、程序等,强调商事调解组织的非营利性,同时规定商事调解员应当符合的条件。二是要求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投诉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商事调解员名册、调解规则等信息。三是明确商事调解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保密的原则。四是规定商事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勤勉尽责,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履行保密义务和披露义务。五是明确商事调解组织可以收取商事调解费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商事调解费用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条例》明确了多项促进商事调解行业发展的保障措施:一是明确国家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提升商事调解组织的国际竞争力。二是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商事调解的宣传,推广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商事争议,提升商事调解的社会认知度。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情况,在人才、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对商事调解行业发展给予支持。四是明确国家完善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公证等制度的衔接机制,畅通商事争议解决途径。五是明确当事人可以就商事调解协议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六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商事调解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协同发展。

  《条例》着力建立健全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法律制度,做好与国际商事调解制度规则的融通衔接:一是明确商事调解组织可以从具有专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境外人士中聘任商事调解员。二是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到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商事调解活动。三是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内,允许境外商事调解组织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商事调解活动,有关地方可以试点建立商事调解员独立开展涉外商事调解活动的相关制度。四是鼓励商事调解组织、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调解规则的制定,加强国际商事调解人才培养等。全国性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负责推动商事调解员能力水平国际互认。


编辑:吕丽明
审核: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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