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社会
  • 中宏网首页 >
  • 社会 >
  • 正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

时隔25年首次修订,完善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法治保障

2025-12-28 09:23:51 来源:教育部网站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事业,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作为我国语言文字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自2000年颁布以来,有力推动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与规范使用,在促进教育、文化、科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十五年来,我国社会语言生活发生深刻变化,语言文字事业取得显著成就,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挑战,有必要对现行法律进行修订完善。

  本次修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着力破解语言文字应用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修订后的法律共5章32条,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修改: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强调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纳入立法目的,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二是健全使用规则。针对语言生活新发展,新增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物、政府主办的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以及境内国际展览、国际会议等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基础作用。三是强化保障措施。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语言文字事业纳入相关规划、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四是完善法律责任。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增设“法律责任”专章,对违反法定使用情形的行为设定处罚措施,推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下一步,教育部、国家语委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和质量,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编辑:魏源
审核:蔡旭东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250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5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