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6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坚持定位、适应需求、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的建设原则,强调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等业务及医技科室建设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辖区居民健康需求、人口老龄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等因素,重点加强若干临床科室建设,形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基层优势和特色的科室,便利群众就近就医,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2030年,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建成1个特色科室。鼓励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建设特色科室。
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按照“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总体要求,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总基调,落实好基本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连续的服务优势,推动医防融合,发挥好健康“守门人”作用。
一是加强科室设置,立足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等,围绕“一老一小一慢”等重点人群健康需求,优先发展儿科、妇科、康复医学科、精神(心理)科、五官(口腔)科等重点科室,鼓励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疼痛、安宁疗护、血液透析、体重管理等专病专科服务能力和老年人群多病共防共治能力。
二是配齐科室人员,特色科室医护技团队年龄、职称、学历等结构合理,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退休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
三是规范科室管理,合理布局特色科室,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建立健全特色科室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医学人文素养培育,落实基层传染病防控责任。
四是提升服务能力,特色科室应重点结合基层基本病种开展服务,能有一定的诊疗量或入院服务比例,服务要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延伸拓展。
五是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要将基层医疗质量管理纳入当地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
此外,城市二、三级公立医院要承担公益性和帮扶基层责任,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区域范围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优势专科等,健全培育、轮训、对口帮扶等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培养基层医药护技骨干人才,提高基层特色科室临床适宜技术应用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要压实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责任,落实人员长期派驻要求,建立稳定的人员下沉服务长效机制,加强临床带教、人员培训和技术帮扶,通过设置专家工作站、名医工作室、专科共建、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支持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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