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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文,要求逐步缩短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周期

2025-12-15 14:57:50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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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1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计划指出,在高质量完成医保基金结算的基础上,推进清算提速,自2028年起,实现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年度医保基金拨付的3%左右,推进季度清算等创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大病保险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等纳入清算提速范围,逐步缩短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周期。

  行动计划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所有统筹地区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清算,其中试点统筹地区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清算资金占基金拨付的比例调整到5%左右。省级医保部门要制定全省医保基金清算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试点统筹地区加强指导,应用医保信息平台加快清算,推进完成改革任务。各地要推进部门协同,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清算流程,完善系统功能。争取卫生健康等部门支持,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对接信息、财务等工作,提高拨付效率。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地方制定完善方案,组织经验交流,并针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推动解决。

  提速阶段,所有统筹地区于2027年4月底前完成2026年度清算。同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统筹地区于2027年3月底前完成清算。清算资金占基金拨付的比例调整到3%-5%。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完成清算。省级医保部门要总结试点经验,巩固清算成果,规范全省清算流程,指导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医保局将组织各地开展评估,跟进地方清算改革进展情况,指导完善清算流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全面实施阶段,所有统筹地区于2028年3月底前完成2027年度清算,清算资金占基金拨付的比例控制在3%左右。

  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做好工作指导和调度,及时解决地方反映的问题,全面优化提升清算改革成效。

  文件要求清算工作要重点抓好方案制定、数据准备、综合考核、金额核算、审定拨付等主要环节。原则上年度清算要涵盖上述环节;按季度清算等一年多次清算的统筹地区,在确保全年清算各环节实施的基础上,可简化部分清算流程。


编辑:吕丽明
审核: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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