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12月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介绍,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对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2024年12月1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试点以来,税务部门密切加强与财政、水利等部门的沟通,积极深化部门协作,不断完善征管配套措施,并与水利部签署建立水资源税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持续优化申报服务,提供“网上报、掌上报、大厅报”多元申报方式,稳步推动改革落地见效,为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新税收数据显示,试点以来新扩围的21个省份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到9.4万户,较2024年水资源费缴费户数增长26.9%;水资源税收入189.6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18.5%。特别是,水资源税改革后,采取“差异化课税”的调节方式,形成了“超耗多缴税、节水享优惠”的机制,有奖有限的税收调节效果进一步显现。一方面,地下水和特种取用水量明显下降。2025年前三季度,新试点地区地下水计税取水量38.4亿吨,较2024年同期下降了13%;特种取用水量为2832万吨,较2024年同期下降49.7%,较好发挥了水资源税对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企业节水意识和节水改造积极性增强。比如,全国有369户企业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符合享受水资源税优惠政策条件,共减征税款43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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