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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商保“双目录”发布

2025-12-07 13:27:15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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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消息,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制定工作,现已顺利完成。新版目录将于2026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第8次调整,已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调整机制。本次调整在坚持“保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础上,按照“补齐短板、鼓励创新、优化结构”的调整思路,发挥体制优势、政策优势、市场优势,扎实推进“战略购买”“价值购买”,突出对“真创新”“差异化创新”的支持,努力实现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加提升、参保患者对新药更加可及、引导医药产业更加注重创新的目标。

  经相应程序,本次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1类创新药,同时调出了29种临床没有供应或可被其他药物更好替代的药品(其中9种尚有相同治疗主成分的其他剂型在目录内,不减少目录编号)。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6月3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商保创新药目录),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既有CAR-T等肿瘤治疗药品,也有神经母细胞瘤、戈谢病等罕见病治疗药品,还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品,与基本医保形成较好的互补衔接,也为进一步厘清基本医保保障边界,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错位发展,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奠定基础。

编辑:魏源
审核: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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