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30日电(记者 吕丽明)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
育儿补贴方案一经发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7月30日下午,国新办就育儿补贴制度及生育支持措施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郭燕红、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王海东、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负责人刘娟、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刘红梅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一起来看看这场发布会都介绍了哪些重点内容!
系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郭燕红介绍,育儿补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大范围、普惠式、直接性向群众发放的民生保障现金补贴,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大举措。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者个人收入。
202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均可申领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王海东介绍,根据《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同时,育儿补贴的发放对象也包括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这部分婴幼儿按照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也是发放到年满3周岁。也就是说,202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条件的婴幼儿,都可以领取育儿补贴。
为什么是每孩每年3600元这一标准?
郭燕红表示,这是结合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居民的养育成本和政府财力状况等多种因素,也参考了国际上育儿补贴的相关情况,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综合确定的。
生育支持政策措施的作用需要长期观察
王海东表示,人口是一个慢变量,受到很多因素影响。包括育儿补贴在内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的作用需要长期观察,我们将在实施过程中持续跟踪、全面评估。国际经验表明,生育支持需要多维度政策同向发力,形成系统性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人口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加强政策成效评估,同时也加强政策储备,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今年初步安排预算900亿元左右“育儿补贴补助资金”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郭阳介绍,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部署,中央财政将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育儿补贴补助资金”,今年初步安排预算900亿元左右。对于发放国家基础标准补贴所需资金,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对地方予以补助,中央总体承担约90%。
各地将在8月下旬陆续开放育儿补贴申领
王海东介绍,目前,正在按照《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抓紧推进各项准备工作。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国家和各地已经完成了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正在进行全流程测试。各地组织配备工作力量,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工作计划,各地将在8月下旬陆续开放育儿补贴申领,8月31日前各地全面开放育儿补贴的申领。
用人单位办托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充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刘红梅介绍,今年,全国总工会对推动用人单位办托进行专门部署,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大力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办托。在经费支持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子女普惠托育服务所需的有关支出,可按规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用人单位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充。
地方此前育儿补贴标准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可以继续执行
郭燕红指出,国家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实现了全国全覆盖,同时确定了国家基础标准,也就是每孩每年3600元。对于之前没有育儿补贴政策,或者补贴范围较小,或者补贴标准低于国家的,要按国家补贴的范围和基础标准统一实施,实现政策均等化覆盖,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对于各地之前已经实施的育儿补贴政策,地方要制定具体的政策衔接方案,确保本地政策和国家制度有序衔接。在此过程中,要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地方此前补贴标准高于国家基础标准的,按规定做好评估和备案工作后,可以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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