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
按照《通知》,补贴资金主要支持三个方向:一是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按车辆类型和提前报废年限,给予1.0万元至4.5万元/辆的补贴;二是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在提前报废补贴的基础上,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还可获得2.5万元至6.5万元/辆的更新补贴,新购新能源货车还可获得3.5万元至9.5万元/辆的更新补贴;三是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以此标准计算,如报废一辆距离强制报废年限4年(含)以上的重型国三排放标准货车,并新购一辆4轴及以上新能源重型货车,最高可累计获得14万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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