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作用,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意见》共24条,明确了告诫制度的实体和程序规范,以及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和具体实施。针对家庭暴力证据标准等问题,《意见》规定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并明确了适用的辅证类型,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8类证据。
为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见》规范了告诫书的出具情形、内容及实施流程。明确了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同时,对告诫书的样式、内容作出规范,并附注相关法律条款。
《意见》还明确了党委政法委、法院、教育、民政、司法、卫健、妇联、妇儿工委等八个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及工作衔接机制。要求各部门加强反家庭暴力业务培训,督促指导相关机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全国公安机关根据《反家庭暴力法》有关规定,出具告诫书9.8万份,有效发挥了告诫制度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
近年来,公安机关将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家暴警情处置、协同开展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推动综合施策、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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