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2月15日电 2月14日,据检察日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许锋、张生杰、龙和南、高占武决定逮捕。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许锋决定逮捕
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锋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钦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许锋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肆意敛财的许锋,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据公开简历显示,许锋,男,1967年5月生,汉族,籍贯广西合浦,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许锋历任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年8月30日,许锋被查。
2023年1月6日,许锋被双开。
经查——
许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靠企吃企、滥权妄为、肆意敛财。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
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滥用职权,违规支持或推动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许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许锋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张生杰决定逮捕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原一级巡视员张生杰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生杰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张生杰大肆进行权钱交易
据公开简历显示,张生杰,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青海海东市人,大学文化,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张生杰历任海东地区平安县委办公室秘书,海东地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青海省政府办公厅一处主任科员,青海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青海省政府办公厅一处副处长,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农牧处副处长,青海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局长,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巡视员。
2019年6月,张生杰任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直至2021年2月退休。
2022年8月12日,张生杰被查。
2023年1月30日,张生杰被开除党籍。
经查——
张生杰身为长期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本应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当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但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干环保吃环保。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大肆进行权钱交易,数额特别巨大。
张生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生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龙和南决定逮捕
江西省南昌市委原常委、市委宣传部原部长龙和南(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龙和南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公开简历显示,龙和南,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江西省遂川县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龙和南历任江西日报社文艺处记者,广告部策划部经理,江南都市报社编委、副总编辑,江西日报社广告中心主任,大江网(现中国江西网)总编辑。
2011年8月起历任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
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挂职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
2013年7月起历任江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南昌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2021年9月,任南昌市委副厅级干部。
2023年1月,龙和南被双开。
中宏网注意到,该双开通报也是首次披露龙和南被查的消息。
经查——
龙和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坍塌,初心不正,弃守党的意识形态阵地,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心无敬畏,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搞特权、搞形式主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和接受宴请;组织意识淡薄,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寡廉鲜耻,追求低级趣味,搞权色、钱色交易;胆大妄为,私设“小金库”、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龙和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龙和南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高占武决定逮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高占武涉嫌受贿一案,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高占武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公开简历显示,高占武,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高占武在长庆油田分管工作包括新能源业务,安全环保、安全监督、节能与质量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监督,矿权巡护、综合治理,公共卫生、疫情防控,车辆运输、原油管道输送等。
2022年8月26日,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全总监高占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陕西省宝鸡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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