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土默特左旗旗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呼和浩特市委政府疫情防控部署不力,履行属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核酸检测、封控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缺位,严重影响全市疫情防控整体进度。作为土默特左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土默特左旗旗委书记魏红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魏红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前,内蒙古特别是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防控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分秒不能等、分毫不能差的实际行动,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魏红军,男,蒙古族,1972年1月出生,学士,籍贯内蒙古赤峰,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土左旗旗委书记。
魏红军简历
1996.08—2000.05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工作;
2000.05—2001.05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国家开发区绿化处处长;
2001.05—2002.04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开发区行政处处长;
2002.04—2003.09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宾馆总经理;
2003.09—2005.09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开发区招商处处长;
2005.09—2006.07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素图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处长、党组成员;
2006.07—2007.11 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7.11—2011.05 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旗委常委、副旗长;
2011.05—2012.10 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旗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旗长;
2012.10—2015.10 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委副书记兼清水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正处级);
2015.10—2017.09 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委副书记(正处级);
2017.09—2020.01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2020.01—2021.06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员会书记;
2021.06—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委员会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