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10月13日电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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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被告人许某使用微博账户先后发布2条包含侮辱英雄烈士董存瑞内容的信息,阅读次数达9万余次,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庭审中,许某自愿认罪认罚。
东城法院认为,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告人许某的行为侮辱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许某侮辱烈士名誉事件并非个案,近年来,侮辱烈士的事情时常出现。这背后是什么原因?有观点认为,一方面是无知,不了解历史事件;另一方面是狂妄自大,逞口舌之快。还有观点认为,对侮辱英烈行为量刑太轻,一些有影响力的人在公开发表不当言论后,甚至未受到任何处罚。比如最近广受关注的大V罗某平侮辱英烈事件。这起事件之前,罗某发表了多个涉嫌历史虚无主义的不当言论,不但没有被处理,还被若干网络平台评为最有影响力的自媒体、意见领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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