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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不配合登记 药店可拒售发烧咳嗽类药品

2021-01-13 11:50:58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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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1月13日电 (记者刘一乐)记者从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自1月11日起,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将围绕多个重点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全面检查,确保不漏一户。

昌平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对药店购买感冒发烧、咳嗽类药品实名制情况进行检查,要求药店工作人员必须索取购买感冒发烧、咳嗽类药品人的有效身份证,并清楚记录身份证号和常住地址,对购药人提供的电话号码现场核验,对不配合登记和提供信息的顾客可以拒绝提供感冒发烧类、咳嗽类药品,同时张贴“未带身份证禁止购买感冒发烧、咳嗽类药品”提示语。

对“五类之外”场所开展第三波次的疫情防控检查,按照不合格、公示、关停的流程,督促商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此外,昌平区市场监管局还将还开展进口冷链肉食、水产品再检查,对照检查清单逐项进行检查,严格索取核酸检测、消毒证明、检验检疫等材料,查看“北京冷链”追溯码,如实填写检查情况。对于不合格的市场主体要求立即整改,以严厉措施督促进口冷链肉食、水产品落实各项制度。

截至目前,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市场主体,现场公示300家,通过媒体曝光40家;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重不到位,且屡教不改的市场主体,关停10家、立案1家。


编辑:刘一乐
审核: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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