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萌萌幼儿园投毒”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王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云及幼儿园负责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被告人王云在“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工作期间,因学生管理问题与中班老师孙某某产生矛盾,决定对孙某某实施报复。2019年3月27日9时许,王云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钠投放到中班学生加餐的八宝粥内,致使二十五名学生食用八宝粥后中毒,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截图
对孩子投毒,罪大恶极。如今,作案者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处,但由此案引发的舆论风波却远未平息。
幼儿园教师投毒事件,这并非个例。2013年4月,因生源问题产生矛盾,河北平山县一所幼儿园工作人员针对另一所幼儿园投毒,在上学路上投放注入毒鼠强的酸奶饮料,致使两女童中毒死亡;2017年3月,东莞一幼儿园保育员因涨工资诉求未得到满足,在食物中投放“氯氮平片”,致10名儿童入院;2019年4月,因对幼儿园负责人降工资一事不满,芜湖一幼儿园保育员在菜中下毒报复,导致多名幼儿中毒被送医院。此后,该保育员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投毒事件,只是幼儿园安全隐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多地幼儿园问题频出,校车事故、虐童事件等令人担忧。就在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呼和浩特鼎奇幼儿园昭君园多名孩子身上出现不明针眼,目前,该幼儿园三名嫌疑人涉嫌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来自微博截图
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幼儿园“民办”身份的共性。因此,这不能不让大家反思,为什么出事的总是民办幼儿园?
有教育学专家指出,幼儿园乱象之所以层出不穷,有多方面原因。首先,我国的学前教育有着较大的需求量,而国家及地方的投入仍显不足、监管力度不够,使得幼儿园的办学质量良莠不齐;其次,民办幼儿园采取完全市场化的运作,出于成本考虑在师职培训上投入较少,教师的收入相对较低,人员招聘门槛也比较低,素质堪忧。而教师在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发泄的出口首先就是幼儿。此外,学前教育机构过于商业化,也不会把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这是当前中国学前教育机构虐童、伤童等安全事故频出的重要原因。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在园幼儿4656.42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1.7%,而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639.78万人,比率高达56%。民办幼儿园已经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将民办幼儿园规范化,杜绝类似投毒、虐童之类的恶性事件已成为当务之急。
要从根本上消除幼儿园恶性事件,还必须多管齐下。首先,应从学前教育发展的基础性问题入手,逐步提高学前教育在教育总支出中的比例,解决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资源配置不均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为适龄入园的幼儿提供充足的学位,确保大部分幼儿能享受优质的幼教资源,以此铲除不合格幼儿园的生存土壤。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扶持政策,改善其办园的硬件条件和老师的工资待遇,避免公立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两重天”命运。派遣专业人员提供办学指导,发挥优质公办园的帮扶作用等。
其次,尽快建立并完善我国儿童保护相关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尤其是进一步完善“虐童罪”和学前教育管理的相关立法工作,以便相关监护人和教育者约束自身行为,树立保护儿童的法律意识。
此外,还应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随机检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家长和幼儿园的联动,一旦发现虐童等事件,不论是公办还是民办,都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只有加大其犯罪成本,才能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相信大家都还记得2017年红黄蓝虐童事件,针对此事引发的舆论风波,人民日报评论犀利指出,要让法律有“牙齿”、要让课堂有“阳光”、要让监管有“力量”、要让幼师有“素质”。只有严惩不法行为,提高监管治理水平,严把幼师准入门槛,才从根源上解决虐童问题。只有守住“幼有所育”的底线,才能让“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发展”的温暖目标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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