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7月11日电 近日,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从2020年1月1日实施。意见要求对能够履行而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将给予失信的联合惩戒。
意见指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在民政部10日举行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根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50万左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意见要求,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存在恶意弃养情形或者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而拒不抚养的父母,民政部门依法追索抚养费。
主要对三类父母进行惩戒。第一类是恶意、故意弃养孩子的父母,这类父母是在有条件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不履行抚养和监护的责任;第二类是长期不与家庭和孩子联系的父母,这一类情况经常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中能够看到;第三类是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的资金、物资和服务的父母及其监护人。
高晓兵表示,这些惩戒措施有利于教育引导和警示失职父母依法履行责任的义务,有利于督促失联父母及时与家庭联系,有利于保证各方面的资助支持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上。
有观点指出,父母自己有能力却把子女的抚养和监护责任“甩锅”给他人或者社会,是失信于孩子;逃避家庭责任长期玩“失联”,是失信于家庭;而“骗保”薅羊毛,则是失信于国家和社会。这些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既影响信用社会建设,给他人和社会增添负担和麻烦,还直接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对这些失职、失责、失信的“耍赖”父母予以失信联合惩戒尤为必要。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就是通过经济手段和道德谴责手段并用,惩罚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失信者,将有严重经济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从市场的主流中剔除出去。而将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父母纳入失信惩戒范围,出发点和落脚点则在于督促父母切实履行应尽义务和职责,保护儿童基本权益。
一旦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予以惩治,失信者在工作和生活中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这种失信联合惩戒方式,有利于教育引导和警示失职父母“迷途知返”,依法履行责任和义务,督促失联父母重拾亲情责任及时与家庭联系,同时,也有利于保证各方面的资助支持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