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电(实习记者周慧静)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发布资料显示,7月1日起,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全面实施道路停车改革,实现“经营性收费”向“政府非税收入”转变、“人工现场收费”向“电子收费”的转变。同时,延庆区部分道路也提前实施停车改革。届时,上述区域的道路停车一律不再有人工现场收费。
2.4万道路停车位 分区域差别化收费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延庆区共计规划施划了道路白实线车位2.4万余个,涉及220余条道路,将在各区政府网站、市交通委网站和首都之窗公布道路名称、车位数和收费标准。此外,在电子收费路段还设置有橙色明码标价牌,便于停车人识别电子收费道路。
中宏网记者 富宇 摄
道路停车居住认证 四项原则应遵循
道路停车居住认证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区停车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因地制宜,确定认证条件,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后实施,应遵循以下认证原则:
(一)申请道路停车居住认证的须为注册在个人名下的本市号牌小客车;
(二)同一车辆在全市范围内允许申请一个道路停车居住认证;
(三)在居住小区或周边其他路外停车设施已有停车位的,不能申请道路停车居住认证;
(四)认证的居住车辆数原则上不超过本道路施划停车位总数。
目前,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四个区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已制定了道路停车居住认证实施细则,组织各街道(乡镇)对居住停车需求进行了调查统计,已部署启动认证工作,并正在加紧开展相关工作,力争7月1日前完成认证并将信息录入市级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形成统一数据库,实现居住认证车辆在申请道路上按居住停车价格计费。
前端设备联调测试 加紧做好最后准备
目前,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延庆区正在加紧实施前端设备安装,开展借杆立杆、通网通电、联调联试等工作,为7月1日电子停车系统上线做最后准备。
中宏网记者 康书源 摄
电子收费设备以高位视频为主,部分道路暂时使用矮桩视频、地磁、手持终端等方式进行管理。7月1日后实施电子收费的全市约3.8万个车位中,高位视频管理占63%,矮桩视频管理占10%,地磁+POS机管理占6%,POS机管理占21%。今后还将推动各区进一步加大高位视频管理所占的比重,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因素。
中宏网记者 富宇 摄
电子收费系统已升级 持续改善用户体验
为做好7月1日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和延庆区道路停车改革,实施电子收费各项准备工作,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已于6月9日进行了系统升级,提升了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易用性和用户体验。
中宏网记者 富宇 摄
一是规范缴费开票流程。停车人通过线上支付渠道缴纳停车费时,点击支付结算后,需先填写电子票据抬头和邮箱地址(首次填写后可设置默认票据信息),再进行支付。电子收费系统根据缴费信息,自动开具该笔订单的电子票据,发送至停车人邮箱。
二是增加了银行网点现金缴费。通过加强合作,实现了工商银行全市全部555个网点、招商银行全市全部99个网点均可提供停车缴费服务。停车人可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通过柜台或自主柜员机(ATM)使用现金或本行的银行卡进行缴费,并获取银行缴费凭证。之前在东城、西城及通州设置的街道办事大厅和ETC现金代缴网点不再提供现金代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