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6月12日电 在今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回应媒体关于医保部门如何支持社会办医健康发展的问题时表示,将为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提供宽松的环境,并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开展医保信用管理,严厉打击恶意欺诈骗保行为。在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同时,促进社会办医的健康规范发展。
熊先军表示,定点医疗机构是落实医保各项政策的载体,直接服务于参保人员,也是医疗保险控制费用的中心。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落实的切身感受,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直接关系到医疗保障资金的收支平衡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医保局对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高度关注,在两定机构管理中,一直坚持对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熊先军指出,截止到2018年底,全国共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9.35万家,其中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6.2万家,占比32.1%,定点零售药店达到了34.1万家,基本满足了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需求。2015年到2018年间,医保定点的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从3.1万家增加到6.2万家,数量翻了一番。
在优化医保定点管理服务方面,熊先军指出,从2015年起,各地医保部门全面取消了行政部门实施的两定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按规定程序自愿提出定点申请,经过相应的评估和协商谈判,签订定点医疗服务协议后就可以纳入定点,为参保人提供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医保局明确提出对定点医疗机构要寓管理于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和签定协议程序,优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方式,改善服务质量。
谈及医保基金的监管,熊先军说,在大量民营机构纳入定点的同时,我们也看到由于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的级别比较低、规模比较小、管理不规范、获利套现的动机比较强,对医保基金监管也带来了一些挑战,是欺诈骗保的“高危领域”。因此去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行动,对欺诈骗保行为起到了震慑的作用。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保局、中国银保监会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意见》立足社会办医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提出要优化医保定点前置条件,缩短申请等待时间。社会办医机构正式运营三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等具体要求。
对此,熊先军表示,今后将指导地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重点是为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提供宽松的环境。压缩定点申请、专家评估、系统改造等过程的时间,为社会办医申请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便利。完善医保定点管理机制,研究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及相应的经办规程、协议范本。
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开展医保信用管理,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医保智能监控体系,提升智能监控质量,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退出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欺诈骗保的行为。“在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同时,促进社会办医的健康规范发展。”熊先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