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社会
  • 中宏网首页 >
  • 社会 >
  • 正文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原院长何梓华教授逝世

2018-11-16 18:04:05 中宏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zhfzzlhf2y-6.jpg

  中宏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王镜榕)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今天(11月16日)发布讣告——

  我们沉痛通告,著名新闻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原院长何梓华教授因突发疾病医治无效,于2018年11月16日10时20分逝世。

  该微信讣告下,已有不少何教授的学生、同事、读者等纷纷留言致哀!

  有学生留言:“我现在考研复习还用着何梓华教授的新闻理论教程。”

  许正林留言:“何老一直身体不错的,一年多前还步行到高教出版社主持审理马工程教材修订的。敬悼!” 

1542362051(1).png

52(1).png

  何梓华,祖籍广东南海,1949年入燕京大学西语系后转新闻系。

  1952年随院系调整转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学习。

  1953年本科毕业后先后在北京大学新闻专业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历任人大新闻系副系主任、系主任。

  1988年起任人大新闻学院副院长、院长等职。

  199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2016年,在中国新闻史学会学术年会暨第二届新闻传播学学会奖上,何梓华获颁第二届新闻传播学学会奖之“终身成就奖”。

  何梓华教授从事新闻教育工作40余年,曾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担任教育部新闻学学科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新闻教育学会会长、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新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何梓华教授先后主持制定新闻学科“八五”和“九五”的研究规划。主编《新闻理论教程》《新闻学概论》《产业化——青年报刊业的前景与挑战》等著作。其中,《新闻理论教程(修订版)》被教育部列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新闻学概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点教材。

编辑:王镜榕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6049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字第10250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24〕3391-167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6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