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商务部制定了《202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其中明确,202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5700万吨。
申请条件包括:近2年(2025年1月-2026年10月,下同)具有原油进口允许量使用业绩或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使用进口原油资格;拥有不低于5万吨的原油水运码头(或每年200万吨换装能力的铁路口岸)的使用权,以及库容不低于2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的使用权;银行授信不低于2000万美元(或1.4亿元人民币);拥有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至少2人);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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