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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下达10.34亿元,支持1477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2026-06-17 09:33:57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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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消息,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0.34亿元支持1477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并会同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对做好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明确扶持条件。重点扶持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良好的村。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村、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沿边境0—20公里范围的村,以及革命老区、民族自治县(乡)的村。2018年以来已获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持、年集体经济收入已达50万元的村及城镇社区,原则上不再纳入扶持范围,可由地方或整合其他资金支持巩固提升。

  细化扶持内容。坚持发展农业、服务农村、致富农民,因地制宜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模式,大力发展联农带农作用突出的强村富民产业和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支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及农村电商等产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依托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农资配送、产销对接等服务;利用闲置房产、校舍改造为标准厂房、商铺等设施出租,发展物业经济;以集体资产资源入股经营稳健的企业或合作社,严格规范拟参股企业遴选机制和参股方案,确保常态化帮扶资金安全。鼓励优秀党员、返乡人才、退役军人、致富能手领办集体经济项目,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采取“企业+村集体+农户”模式,引入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引导农户利用庭院空间开展微种植、微养殖、微加工、微服务;用好粤桂协作平台争取广东支持,推动产业互补与劳务对接。

  规范申报程序。一是乡村申报。乡镇筛选综合资源、产业基础、群众意见等择优确定项目,经“四议两公开”和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县级审批。二是县级审批。采取竞争立项、差额遴选、专家评审等方式择优选取项目,按程序报审并公示后纳入项目库。三是市级把关。采取实地抽查、现场指导、评估评议等方式审核县级实施方案及扶持项目,经三部门联合会签后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四是自治区备案。自治区对各地实施方案进行备案审查,并按程序报审。


编辑:吕丽明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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