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托管是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第三方,为各类金融产品及专项资金形成的投资组合等提供财产保管及相关服务的行为。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独立审慎、风险隔离原则,保障托管财产的独立性。
《办法》共五章49条,包括总则、托管职责、管理要求、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二是细化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承担的职责,压实托管人责任。三是提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治理架构。四是明确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五是对办法的执行过渡期等相关事项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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