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社会
  • 股票
  • 信用
  • 视频
  • 图片
  • 品牌
  • 发改动态
  • 中宏研究
  • 营商环境
  • 新质生产力
logo 财经
  • 中宏网首页 >
  • 财经 >
  • 正文

国家林草局:鼓励以林下经济为重点发展“场村合作”

2025-12-09 10:40:52 中宏网
分享到: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中宏网讯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国家林草局发改司负责人介绍,林业企业、合作社和广大林农等经营主体,是拓宽“两山”转化路径的源头活水,是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措施》以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支持培育林下经济经营主体。一是创新“国有林场+”模式。鼓励以林下经济为重点发展“场村合作”,利用国有林场的资源、人才、技术优势,以建设高标准林下经济基地为抓手,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解决林农分散经营、效率低的问题。二是推广“林业标准地”模式。鼓励在尊重林农意愿的前提下,打造收储平台,如依托各类国资平台和经营主体开展林地经营权集中收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化解林下经济生产中林地碎片化、利用单一化等问题,高效配置林地及配套资源,修筑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为经营主体打造“拎包入驻”的良好环境。三是创新林下经济投入机制。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在用实用好现行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推动创新金融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模式,聚焦林下经济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为经营主体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探索建立林下空间经营权流转等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林下经济抵(质)押贷款等特色信贷产品,强化信贷投入,针对性化解林下经济生产融资难题,让“金融血液”更高效流向经营主体。

编辑:吕丽明
审核:蔡旭东

中宏网版权申明:凡注有“中宏网”或电头为“中宏网”的稿件,均为中宏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宏网”,并保留“中宏网”的电头。

    为您推荐

  • 微信
  • 微博
  • 手机中宏网

相关推荐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3001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2167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71219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0250号

关于我们 中宏网动态 广告服务 中宏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30128号-1 举报电话:010-63359623

Copyright © 2016-2025 by www.zhonghong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