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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积极支持“跨境电商+中欧班列”等物流模式创新

2025-10-13 10:54:26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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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讯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在10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37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0.3%,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6.3%,比去年同期提升了0.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09万亿元,增长11.6%;进口2811.8亿元,增长5.5%。

  跨境电商作为贸易的新业态,极大便利了国内外的消费者。从出口的主要商品看,主要是服饰鞋包及珠宝配饰、数码产品及配件、家用办公电器及配件,进口的商品主要是美妆及洗护用品、食品生鲜、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具。我国“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成效明显,主要消费市场与进口目的地也高度相关。出口货物主要来自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及河南,进口的目的地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和山东。

  初步测算,前三季度,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约2.06万亿元,增长6.4%。其中,出口约1.63万亿元,增长6.6%;进口约4255.4亿元,增长5.9%。

  近年来,海关部门不断深化改革,出台一系列创新措施,助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部门开展了“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简化企业出口申报手续,积极支持“跨境电商+中欧班列”等物流模式创新,提升了物流效率、节约了企业成本。海关部门还优化税款支付模式,推出了税款电子支付,跨境电商企业可以通过新一代税费电子支付系统在线完成缴税,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海关部门不断深化与跨境电商企业的关企协同共治,强化与企业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将海关的监管要求嵌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流程,实现了“顺势监管”。

  下一步,海关部门将加强针对性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通关中遇到的问题,继续优化跨境电商的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企业通关的便利性和规范性,助力我国跨境电商持续高质量规范发展。

编辑:韩鹏飞
审核: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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