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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 四部门部署提升产品安全水平

2025-07-24 10:22:16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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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 韩鹏飞)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积极响应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简称《技术规范》)的有效落地,加速优质电动自行车产品在市场上的供应。

  《技术规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为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提供了全新的标准依据。此次《意见》的出台,从生产、认证、销售、登记、老旧车辆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长效机制建设这七个关键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致力于促使电动自行车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迅速按照新标准进行调整与适配,早日构建起契合新标准要求的产业生态与监管模式。

  在生产管理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携手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借助电动自行车标准化工作组的力量,在主要产业集聚区大力开展《技术规范》的宣贯工作。不仅会定期对重点生产企业新产品的设计、配件采购、样车试制、检验检测等工作进度进行调度,还会引导企业停止研发旧标准产品,尽快推出符合《技术规范》的新产品,并及时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省级相关部门也将引导列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根据《技术规范》实施日期倒排新产品工期,制定推进计划,对进度缓慢的企业给予一对一帮扶。

  认证管理同样不容小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指定认证机构严格依据《技术规范》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加强认证全过程管理,严格把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强化获证后监督。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指定认证机构需提醒认证委托人审慎提出旧版标准电动自行车认证委托,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会加大对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

  销售监督环节,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厂或进口的不符合《技术规范》但符合旧版本标准的产品,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销售不合格、未获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等行为。网络交易监管也将同步加强,严禁销售不合格或非法改装车辆,同时,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的销售监管也将进一步强化。

  登记管理也有明确规范。各地公安机关将严格审查发票、产品合格证和CCC认证证书等证明、凭证,严禁为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对于不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按照规定分别予以登记处理。

  在用不符合《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各地有关部门将加大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和补贴力度,鼓励消费者淘汰老旧产品,换购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新产品。同时,还将推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行动,与以旧换新工作做好衔接联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得到了充分重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消费者协会也将积极履职,发现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是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的重要举措。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各地相关部门也将加强火灾及亡人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加强宣传教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行业协会商会也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意见》的实施,将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助力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意见》的实施,强化跟踪问效,确保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能够有效供应,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落地见效,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编辑:韩鹏飞
审核: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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