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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广告经营活动的提示

2025-04-28 15:58:14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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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讯 记者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关于规范广告经营活动的提示如下:

京津冀三地广告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广告业连接生产和消费,在激发消费需求、强化品牌塑造、活跃市场经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活动,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现就民生重点领域广告及互联网广告经营行为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商业广告活动应始终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二、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查验广告主资质信息及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

四、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虚构、夸大效果,不得含有保证治愈癌症、绝症、“包治百病”或者治愈近视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医疗美容广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贩卖容貌焦虑。

提示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群体要相信科学,坚决抵制假冒名医、神医、知名专家的“神医”广告,以及假借传统中医理论、“伪科学”等虚构、夸大药品功效的“神药”广告。

五、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除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提示广大消费者:避免被宣称“减肥”的压片糖果、糖茶饮料等网红食品广告误导,切勿轻信“零糖”“零卡”“无添加”“不含防腐剂”等无事实依据、违反相关标准的广告内容,避免上当受骗。

六、金融广告应当与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相符合,不得含有“免审核”“无担保”“零利率”“保证赚钱”等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

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挑选金融产品时,要仔细甄别金融机构的资质和金融产品的合法性,切勿被违法违规金融产品蒙蔽双眼。

七、不得发布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公务员考试、军队文职考试、职业技能培训等教培广告不得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

提示广大消费者:要认真核对培训机构资质,理性面对各类培训广告,切勿相信“保过”“包上岸”“包工作”“快速致富”等广告内容。

八、不得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冒充专家、学者、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或者打造“虚假人设”发布广告。

提示广大消费者:要仔细分辨广告中人物身份的真实性,不要轻信所谓专家或假冒名人名义发布的营销信息。

九、“五一”小长假将至,旅游服务经营者要依法依规开展广告营销宣传活动,并按照广告中宣传的内容向消费者提供观光、娱乐、住宿、餐饮、交通等旅游服务。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施行10周年之际,特别提醒广大市场经营主体要切实增强诚信意识,严守法律底线,践行社会责任,让合规成为行业自觉,以诚信铸就品牌价值。(中宏网特约作者王敏报道 文章由主办方提供)


编辑:王敏
审核:蔡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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