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9月8日电 随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措施正式实施的临近,近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发布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的公告,对调整范围、调整规则、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等进行了明确。
中国农业银行发布的公告对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列出三种情况。
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其他几家银行发布的公告中对实施规则也给出了类似的划分。
对于很多购房者担忧的问题,诸如,贷款人何时可以向贷款银行进行查询,9月25日开放申请后是否会出现排队、拥挤的情况?
对此,本网致电工商银行客服询问相关情况后了解到,工商银行将针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中国银行客服表示,为了尽量减少客户调整贷款利率的成本,中国银行将采取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贷款人进行贷款利率调整。
中国建设银行客服告诉本网记者,中国建设银行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贷款人,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变更完成后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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