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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允许“店铺外摆” 繁荣“小店经济”“夜经济”

2022-03-18 10:57:30 中宏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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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河南3月17日电 (记者 李天慧 见习记者 尹倩)3月17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支持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从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10个方面进行支持,帮助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解难纾困恢复发展。

  其中,在丰富消费需求供给方面,支持餐饮、品牌连锁店、老字号创新经营模式,打造体验式、沉浸式消费场景,对业态模式创新、经营成效突出的小微商贸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允许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在规范有序的前提下采取“店铺外摆”“露天市场”等方式进行销售,繁荣“小店经济”“夜经济”。

  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方面,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度缴纳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今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可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免“六税两费”。

  在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方面,对受疫情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3个月,缓缴政策执行期到2022年底。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过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在减轻房租压力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

  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对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用水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在3个月内补缴欠费。鼓励各县区出台具体政策,根据实际对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用水用气用电给予适度补贴。

  在强化融资服务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建立贷款审批“绿色”通道,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应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


编辑:刘杰
审核: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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