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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20批次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 全部召回

2019-04-22 11:12:02 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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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宏网4月22日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通告称,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苏州市春晖堂药业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山西振东开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木香顺气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散时限。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庆阳益翔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国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顺福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聚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肇庆市鼎湖区天之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肉苁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苏州市春晖堂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国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宜欣制药有限公司、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欣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内江良辉药业有限公司、贵阳济仁堂中药饮片厂生产的8批次槟榔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黄曲霉毒素。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都市都江堰春盛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五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向辉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国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显微特征、水分、浸出物、二氧化硫残留量。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开展不符合规定原因调查,并切实深入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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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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