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近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发布第二批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培育认定第二批13家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其中中部地区4家,西部地区7家,东北地区2家。
《通知》指出,高质量培育加工贸易产业园等梯度转移承接载体,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持续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第二批产业园加工贸易基础扎实,相关产业发展潜力大,共建合作初步形成,区域布局优势明显,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具有较好基础,对本地区加工贸易和对外贸易发展带动效果较为显著。
《通知》要求,相关地方要夯实自身产业基础,提升加工贸易规模水平;强化合作共建,促进加工贸易协同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优化加工贸易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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