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讯 3月19日,海关总署举行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副局长骆军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提升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便利进口食品贸易,海关总署近日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及配套实施公告,相关政策措施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强化进口食品源头监管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抓手,现行规定自2022年1月1日施行4年多来,全球已有178个国家(地区)的9.6万余家食品企业在华注册。挪威三文鱼、新西兰冷冻水果等多国特色美食摆上国人餐桌的同时,也带动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从2020年的1.05万亿元增至2025年的1.32万亿元。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表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申请数量快速增长,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注册管理制度。
李劲松介绍说,新规更加突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管理,全过程监管。同时充分考虑与已有注册制度的衔接性,目前全球已注册企业的进口食品贸易不仅不受影响,还将通过新规得到更大便利。其中,针对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2类食品外的已注册企业,实现有效期到期自动延续。
“对于新申请注册的企业,新规将通过优化注册申请方式、简化申请材料、增设‘清单注册’快捷通道等方式推动进口注册办理更加高效便捷。”李劲松说。
新规还明确,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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